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我市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活动时间
申请公示企业于2021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登陆“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amr.gd.gov.cn/sz,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无需递交书面资料)。
2021年4月1日零时起,“守重公示系统”自动关闭企业注册和申报功能,企业不可再填报申请公示相关数据。
三、申请流程及需要提交材料
企业登陆守重公示系统,网上报送以下资料:
(一)网上填写《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下载填写《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企业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守重公示系统”。
(三)上传《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企业需自行登陆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web/index.html)下载该《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
《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如显示有未执行完毕案件的,请提供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并扫描上传。如因文件按过大无法上传的,可发送至我局联络邮箱。如该案件的结案通知书,在以往年度申报中已经向我局提交过的,则无需重复提交。
(四)网上申报后结束全部申请流程,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四、其他公示活动安排
(一)企业可自行完成网上申报,也可以委托行业协会核查。如委托行业协会核查,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将申报数据在网上传送至相关行业协会,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在系统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局。
深圳企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守重公示系统”后,可在“区域公告”栏查看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经我局审查和征信后,对符合公示条件申请企业,将于2021年6月1日统一在“守重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在企业登陆页面一并展示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上传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提交省市场监管局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
nbspnbsp nbsp(四)我局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行业协会(商会)“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除非企业自愿申请,禁止协会(商会)收取费用制作牌匾。凡经企业举报有上述违规行为,且经我局查实的,取消当年度受委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受委托开展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登陆“守重公示系统”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即完成申请,无需再另行报送书面资料。
(二)企业填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我局已汇总发布在以下两个平台:
1.守重公示系统”的“区域公告”栏。请深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守重公示系统”后关注该栏目,及时了解有关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2.我局官网业务知识库(https://amr.sz.gov.cn/ekp/new/add/listshow/list_show.jsp)。登陆该页面后,请点击左边“市场监管类”后搜索“守合同重信用”进行查询。
nbspnbspnbsp (三)企业因忘记密码不能登陆且无法自行修改或找回的,可发邮件至我局申请重置密码(邮箱地址为szscc@mail.amr.sz.gov.cn)。邮件需要提交的资料,统一公示在守重公示系统”的“区域公告”栏。
咨询电话:12345、83070966、83070623;咨询邮箱:szsc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