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深 会专审字[2017]第***号
被审计单位:*******(审计单位名称)
审 计 项 目:*******的注销清算审计
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月**日至**月**日,对*******(以下简称“****”)依法进行的注销清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工作得到****清算组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审计过程中我们查阅了****与注销清算有关的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和 同志对其提供的与本次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为***,登记日期为****年**月**日,登记证号为社证字第**号,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登记证书有效期截止****年**月**日,目前证书已过期。****住所位于**********。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业务范围为********。
二、清算情况
(一)清算基本情况
2017年**月**日,****就注销清算事宜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一致决议进行注销清算并成立了**人的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为:会长**、秘书长及副会长单位负责人**、副秘书长**、协会工作人员**、**,其中**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于2017年**月**日开始进行清算,具体清算进行情况如下:
2017年**月**日完成银行账户的注销办理;
2017年**月**日向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申请注销登记,2017年**月**日完成国税的注销办理并获取深国税 [201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
2017年**月**日向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申请注销登记,完成注销办理并获取深地税 [201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
2017年**月**日****清算组完成清算并出具注销清算报告。
(二)财务清算情况
截止2017年**月**日清算开始日,****的资产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无其他债权或资产。****的负债总额为**,无债务。净资产总额为**元,均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清算期间,无应处理的固定资产;无应收回的债权债务;无清算收入;发生清算费用合计**元,其中支付清算人员工资**元,支付审计费用**元,支付快递费**元,缴纳逾期申报税务罚款**元。
截止2017年**月**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损益为**元,清算后资产总额为**元,均为现金;负债总额为**。
(三)清算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
****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为现金**元,根据 章程相关规定,剩余财产将全部上交给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
三、审计评价
经审计,****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单位的清算,清算组成立及清算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符合标准,清算损益真实反映了该单位的清算结果。****对剩余财产的处置妥当,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清算资产负债表
2.清算业务活动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 2017年**月**日